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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5-06-11 10:25 来源:z6com尊龙凯时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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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水务局,姑苏区住建委,苏州高新区城乡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咨询与技术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全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决定建立2025-2027年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专家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入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愿意为水土保持工作及相关领域建设事业作出贡献;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廉洁地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三)熟悉国家、水利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水土保持工作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从事水利水务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及验收技术要求和要点,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设计、监督检查、监理、监测等相关工作经历和经验,在水土保持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原则上男、女性年龄分别不超过68、62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受z6com尊龙凯时特别邀请的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选聘方法

申报专家原则上为工作单位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的在职或退休人员。

(一)申报专家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推荐选聘专家名额分配表(见附表1)明确的基础名额不超出上限数量汇总上报,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专家优先聘用。在职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推荐,退休人员也可以选择自行向z6com尊龙凯时申报,z6com尊龙凯时择优选聘。

(二)水利部太流域管理局苏州分局、省水利厅太湖管理处、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苏州分局、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水利设计院等部、省直属单位以及党组织关系隶属z6com尊龙凯时的相关单位申报专家,由所在单位将《入库申请表》及《入库信息汇总表》盖章报z6com尊龙凯时。

(三)z6com尊龙凯时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特邀推荐不超过3名水土保持相关专业的专家填报《入库申请表》及《入库信息汇总表》盖章报z6com尊龙凯时。

(四)各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z6com尊龙凯时推荐的专家应符合申报条件,应根据以往编写、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等工作的数质量情况择优推荐,并请适配推荐申报专家的年龄梯次比例;对于近年来在各级组织的水土保持方案与水保设施验收报备材料质量抽查中两次(含)以上评为“较差”方案负有审查指导不到位责任或未提出有效解决问题建议的相关专家,不予推荐。

(五)为方便开展工作,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的人员,结合具体条件宜推荐为申报专家。

三、专家库管理

z6com尊龙凯时对专家库选聘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整体调整更新一次。入库专家如有工作调整、职务变化等信息变动的,本人应及时联系我局进行更新。

四、入库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推荐。专家选取主要来源于水利行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公开遴选、定向邀请、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单位推荐时,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或根据个人申请择优推荐。按照本人自愿申报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个人入库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以及有关执业资格证件的扫描件。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汇总填写《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入库信息汇总表》,将入库申请表和入库信息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z6com尊龙凯时,联系人:罗诗明,联系电话:13328003593(同微信号),电子邮箱1990527401@qq.com。

(二)推荐时间。2025年7月15日截止。

(三)资格审核。z6com尊龙凯时负责组织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和专业能力评估。

(四)入库。经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经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选聘入库专家名单。批准入库的专家将逐一短信通知本人。

(五)出库。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专家资格并移除出库:

1.不履行《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第九条规定的专家义务的;

2.每年1月15日前不提交上一年度参加技术咨询服务活动的考核自评估报告的;

3.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专家资格,或者通过行贿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违规入库的;

4.本人书面申请不担任专家的;

5.评审活动质量受到投诉,经查属实且情节严重的;

6.有严重违法违纪、开除公职或者党籍、学术失范等情形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

附件:

1.2025-2027年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推荐选聘专家名额分配表

2.2025-2027年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个人入库申请表

3.2025-2027年苏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入库信息汇总表

          z6com尊龙凯时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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