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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6com尊龙凯时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03 15:59 来源:z6com尊龙凯时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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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督促下,牢牢把握法治水务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行“放管服”改革优化水务营商环境,深化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强化水务行政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水务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和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

制定《2021年苏州市法治水务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苏州市法治水务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安排,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制定《z6com尊龙凯时2021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领导班子定期召集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例会,贯彻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根据我局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对4项高频许可事项实行“两个免于提交”,即“凡是本级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通过审批局、大数据局的数据资源共享,由水务窗口人员直接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件系统中查阅已归集电子证照的真实性。二是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承诺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实现排水许可证当日办隔日达,最快可做到当日办次日达。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技术审查和中介事项,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加强工改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及时处理系统办件,做好规划方案联合审查。四是根据国家、省调整审批事项的政策,优化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做到行政权力运行阳光透明。出台《z6com尊龙凯时行政许可技术报告内审规定》,对内部审查形式、程序、时间要求以及审查结果等进行明确,确保内部审查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三)优化水务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z6com尊龙凯时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版)》,进一步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水行政执法。二是梳理建设项目供水报装“一件事”服务事项,重造业务流程,加强部门协同运作,探索将供水报装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是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路径研究和探索,推动中介服务质量提升,减轻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制定出台《苏州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评分细则(2021版)》,为规范涉水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建章立制。鼓励发动第三方中介进驻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为企业自主选择许可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

(四)落实立法计划

1.推进太湖生态岛条例立法。贯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许昆林深入吴中区调研时有关“太湖生态岛”指示精神,高标准打造太湖生态岛,全程参与《苏州太湖生态岛条例》立法,进一步加强岸线资源保护,组织对受损岸线的整治与修复,合理建设生态廊道。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依据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苏州太湖生态岛条例》由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条例》更好实施,参与了《支持太湖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制定,重点推进生态岛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生态修复系统治理,加强岸线资源保护,推进沿湖岸线生态廊道建设,建设多功能多类型湿地示范区。

2.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一是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补完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经多次专题研究和讨论、征询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苏州市供水条例><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为供排水领域违法行为明确裁量依据,确保水行政处罚案件过罚相当,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做好《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召开市区征求意见座谈会,经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办法》初稿。三是对今年新制定的1份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司法局进行报备,并在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上同步信息数据。

3.按时提交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建议。按照省水利厅、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要求,着力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按时提交法规、规章建议。今年来,先后对《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稿)》《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30余项立法草案,及时向省水利厅、市司法局等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采用第三方监管模式,将项目管理从“重审批轻管理”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转变,大力推行随机抽查。二是深入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会同市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抽查,避免重复检查和过多的分散检查,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确保审管有效衔接。三是持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全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细化完善抽查事项,统一规范市县两级清单,确保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动严格照单检查,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按照《苏州市水利(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今年以《苏州市水务“十四五”规划》作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七)多样化开展水务普法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中国普法齐参与专项学习有奖问答、民法典有奖问答网络答题,参加全省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之“学党章学党史学民法”专项答题活动。

2.开展《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多次举办法制专题讲座,邀请多位省厅领导、专家教授解读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基本原则等,分析法律制定修改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厘清生态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增强水务干部法治意识,为水利水务系统开展好相关工作提供指引与帮助。

3.组织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组织各直属单位和区县水务局积极开展活动。制作四个条例的宣传册及宣传动画在各地社区、市区移动媒体上轮播,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爱河、节水意识。

4.组织开展普法动漫“六进”活动。强化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普法动漫“六进”活动,在公共交通、机关、企业、学校等地广泛播映水法宣传动画,提升公众对水法知识知晓度。

5.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参加苏州新闻广播“十点说法”栏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例释法,并第一时间解答了听众热线提问,进一步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开展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市水务系统开展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活动,采用地方互评方式对照评查标准进行打分,形成书面评查报告并报送市司法局。通过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推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2.落实水利部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监督。根据水利部及省水利厅、司法厅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要求,结合苏州实际,会同市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落实<全省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苏州市落实水行政执法监督行动方案,组织各市区切实落实自查、整改、总结,认真梳理工作台账,于9月12日至13日顺利完成了水利部、长江委的执法督察。

3.规范水务行政权力运行。制定《关于规范河道占用管理的通知》,明确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占用年限、占用合同、占用主体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对河道占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苏州市水行政许可受理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两级审批权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管理,选取《苏州市水务“十四五”规划》作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配合制定排水督查实施方案,严格加强排水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对3起处罚案件按程序召开听证会,对4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加强水事纠纷调处,开展省际、市际、县际及镇际水事矛盾排查,将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

4.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7月,组织开展水政执法人员培训,课程安排结合理论学习与执法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培训还开展了户外拓展训练——水上皮划艇比赛,强化水政队伍团结拼搏、攻坚克难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达到了增强体质、凝心聚力的目的。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省水利厅组织的全省法治培训、水行政审批培训和市司法局开展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等系列培训,并按要求开展本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资格清理工作。

(九)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在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事项、法律依据等信息,在“双公示”平台登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制定印发《苏州市水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文字与音像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明确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未经审核不得作出。本年度共对4项拟作出的重大处罚决定与1项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开展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深入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

(十)加强政务尊龙凯时官方网站

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涉水事项、局年度重点工作,通过苏州水网、苏州水务微信平台、新闻发布会等,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水利水务信息。充分发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汇总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相关信息。

(十一)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根据市政府要求,深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签订全年法律服务协议。推进部门公职律师制度,局一人获得公职律师证书并按时办理备案手续。落实部门采购合同审批制度,年度内对80余份以局名义签出的合同做合法性审查。

(十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疫情反复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严格落实开(复)工项目管控,加强建设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主动与共驻共建(结对)的社区联系,参与志愿服务,巩固基层防线。开展在建水利水务工程复工防疫措施与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强化安全动态监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及时掌握来苏人员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和分流劝返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z6com尊龙凯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年度共开展专题学习15次,其中集中学习2次,研讨交流12次,辅导报告1次,领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和党内法规。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水务建设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局办公会议,将法治水务建设列入重要议题,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深化法治水务示范点建设,积极争创政府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规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

制定《2021年苏州市法治水务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苏州市法治水务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安排,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制定《z6com尊龙凯时2021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领导班子定期召集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例会,贯彻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四)扎实建设法治型党组织

进一步健全党委依法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员干部全员普法、重点领域部位人员研法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离任交接、关爱提醒、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一例行政诉讼案件“吴中临湖陈八斤案”,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水利水务重要工作以及党的建设重要事项,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做到“分工不分家、工作靠大家”,全局一盘棋。坚持每周一召开局领导办公会议,交流工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审批效率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还未进入自建的审批管理系统,部分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比较复杂,流程和时间还比较长,需要进一步提速增效,自建审批管理系统应用的功能及操作便利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行政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主要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较少。

三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水行政执法正在向综合化执法方向发展,大趋势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要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紧缺是我们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大难题。现有的水行政执法人员当中,经过专门的法学理论学习或通过法考的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做好行政许可件日常流转和办理,确保一般许可审批及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排水许可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拓展苏州智慧水务“智水苏州”信息化项目,完善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模块建设,加速网上审批办件。做好省政府服务网的维护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实行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配合市审批局、住建局部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全覆盖。

(二)加强水务重点领域立法修法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加强江河湖泊保护、水资源保护等领域,主动补齐法规制度短板,提升行业立法质量,完善优化水法规制度体系。配合做好《苏州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的相关工作,做好《苏州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相关工作,开展《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为水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

(三)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提高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决策程序的正当性。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苏州市水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2021年度信用信息归集方面反映出的不足问题查缺补漏,加强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按照规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为申请人恢复重建信用。进一步探索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做好部门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维护好门户网站信用承诺专栏,及时公示信用承诺书和相关制度文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新修法律、法规、规章,研究修订《z6com尊龙凯时水行政执法公示规定》《z6com尊龙凯时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z6com尊龙凯时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动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研究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社会满意度。统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按规定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抓好执法规范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骨干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准,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涉水事务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涉河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排水户执法检查、行业节水器具检查等活动。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做好执法检查数据维护与记录报送。

(七)深化法律顾问制度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新型智库作用,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在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有效作用。组织参与“政风行风”直播热线栏目,倾听百姓声音,了解百姓需求。

(八)加强水法治文化宣传引导

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讲座进机关、收听法治公开课等活动,健全机关中层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规定,适时组织开展地方性水法规培训,为机关工作人员配备法律法规单行本,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结点,组织各直属单位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水利建设宣传力度。引导媒体、公众等广泛关注我市法治水务建设目标、举措和典型经验,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水务建设的良好氛围。

(九)深化水务政务公开

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

(十)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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