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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等四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12 15:04 来源:z6com尊龙凯时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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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及废止理由

根据苏州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z6com尊龙凯时对本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经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下列四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通知》(苏市水规〔20121号)

理由:该办法《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试行)〉的通知》(苏水资〔201517号)完全吸收,具体工作的开展按照省的规定执行即可

2.《关于印发<苏州市电子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苏市水规〔20131号)

理由:相关工作内容已纳入《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的通知》(苏水节〔20205号),具体工作的开展按照省的规定执行即可。

3.《苏州市水行政管理中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苏市水务规〔20172号)

理由:该文件的制定依据《江苏省水利厅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水规〔20143号)已废止。废止后,失信行为的认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执行。

4.《z6com尊龙凯时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苏市水务规〔20191号)等

理由:该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冲突。废止后,行政处罚的信用修复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水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市水务〔2021373号)执行。

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情况

39日,在z6com尊龙凯时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废止《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通知》等四件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并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反馈,反馈后无收到其他意见323日,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328日,开展合法性审查331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43日,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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