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及废止理由
根据苏州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z6com尊龙凯时对本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经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下列四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通知》(苏市水规〔2012〕1号)
理由:该办法已被《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试行)〉的通知》(苏水资〔2015〕17号)完全吸收,具体工作的开展按照省的规定执行即可
2.《关于印发<苏州市电子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苏市水规〔2013〕1号)
理由:相关工作内容已纳入《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的通知》(苏水节〔2020〕5号),具体工作的开展按照省的规定执行即可。
3.《苏州市水行政管理中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苏市水务规〔2017〕2号)
理由:该文件的制定依据《江苏省水利厅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水规〔2014〕3号)已废止。废止后,失信行为的认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执行。
4.《z6com尊龙凯时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苏市水务规〔2019〕1号)等
理由:该文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冲突。废止后,行政处罚的信用修复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水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市水务〔2021〕373号)执行。
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情况
3月9日,在z6com尊龙凯时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废止《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通知》等四件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并对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反馈,反馈后无收到其他意见;3月23日,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3月28日,开展合法性审查;3月31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4月3日,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